【导语】2017新疆区级机关遴选和选调公务员237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三)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10月9日10︰00时—10月15日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
2.职位开考比例。各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拟遴选或拟选调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5︰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遴选职位;选调职位可适当放宽,低于3︰1的,取消该职位。取消职位报考人员可改报其他职位或放弃报考。
职位人数为2人以上的,如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遴选或选调机关商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可适当减少该职位拟选人数或取消该职位。
3.报名方式。报名采取报考者个人自愿并经组织推荐方式进行。具体步骤如下:
(1)下载打印《2017年自治区区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或《2017年自治区区级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推荐表》(以下统称《报名推荐表》);报考人员如实填写报考信息,经所在单位填写推荐意见后,按干部管理权限将《报名推荐表》报任免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
报考人员符合笔试加分条件的,下载打印《2017年自治区区级机关公开遴选笔试加分条件审核表》或《2017年自治区区级机关公开选调笔试加分条件审核表》(以下统称《笔试加分条件审核表》),如实填写加分信息,报所在单位、任免机关审核盖章。
(2)登陆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
(3)按照有关提示填写报考信息。
(4)传送本人电子照片(证件照,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照片,底色为蓝色,JPG规格20K-50K)。
(5)将审核盖章的《报名推荐表》《笔试加分条件审核表》传真至遴选、选调机关进行资格初审。
(6)报考者于报名后24小时内登陆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7)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缴纳报名考试费。通过指定的网上银行缴纳报名考试费用55元/人,其中报名费15元,考试费40元。交费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16日18:00时。
(8)因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而取消职位的报考者,可于2017年10月17日18:00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在原《报名推荐表》的备注栏中填写改报的遴选、选调职位,并及时将《报名推荐表》《笔试加分条件审核表》传真至改报的遴选、选调机关审核。
(9)专门面向选调生的遴选职位,由各地(州、市)党委组织部统一组织推荐报名,不接受个人报名。被推荐人员在网上填报相应职位信息,并将审核盖章的《报名推荐表》《笔试加分条件审核表》传真至遴选机关进行资格初审。经组织推荐报名的选调生,还可自愿报1个面向所有公务员的遴选职位,具体报名步骤按照前款规定执行。
凡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每名报考者限报1个职位(除专门面向选调生的遴选职位外),多报无效;对弄虚作假者,取消遴选、选调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