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7黑龙江集贤县委巡察机构和县纪委考选工作人员4名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二)资格审查。各单位及报名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存在虚假问题的,取消报考资格。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允许进入下一程序。拟考选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比例要达到1:5以上,如未达到比例则相应减少考选数量。
(三)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1、笔试。考试内容以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的知识及调研综合能力为主,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按70%折算计入总分。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重点测评理解分析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工作经验等。面试满分为100分,按30%折算计入总分。
(四)考察。根据笔试、面试总分综合成绩,按照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及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在考察中发现考察人选民意较低、工作业绩平平、作风不够过硬等问题的取消考选资格。同时,由所在单位纪检监察机构出具廉政鉴定。
(五)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符合体检标准的作为拟试用人选。
(六)讨论决定。集贤县委巡察机构和县纪委公开考选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会议,根据笔试、面试及考察、体检情况,研究确定试用人员。
(七)试用期。通知试用人员一周内到岗,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合格后办理调转手续。试用期不胜任工作的,退回原单位。
三、笔试、面试时间
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其它
本公告由中共集贤县纪律检查委员会负责解释。
原标题:集贤县委巡察机构和县纪委公开考选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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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集贤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7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