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7下半年四川广元市区直机关事业单位选调24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六)体检
1.体检人员确定
主管部门党组(党委)根据考察情况,集体研究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2.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的要求执行。
3.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及集合地点于体检前2个工作日广元市昭化区门户网上公布。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以及未按规定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弃权。
4.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5日内申请复检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考生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额,在考察入闱人员中按照从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参加体检。如所有入闱考察人员均不合格,可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份到低分等额确定递补考察人员。
5.体检费用
体检所产生的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七)拟调公示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者,由组织人事部门会同选调单位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的确认为拟调人员,并在广元市昭化区门户网上公示7天。
公示内容包括拟调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专业、学历、现工作单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请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选调条件的,取消其选调资格。
公务员选调到事业单位的,原公务员身份不再保留。选调对象现任职务层次高于选调岗位对应职务层次的,按选调职务(岗)位对应职务层次任职(聘用),不保留原待遇。如选调对象不服从安排,取消选调资格。
(八)办理调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者,依照有关规定正式办理调动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