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7年吉林省公开遴选(选调)公务员420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3.资格审查
遴选(选调)部门负责报考本部门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负责资格审查的部门要及时将审查结果通过网络通知考生,并向未能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说明理由。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职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可报考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职位。遴选(选调)单位要在9月28日17时前完成改报人员资格审核工作。
4.报名确认
9月26日8时30分至9月28日16时,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凭身份证号和密码登录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通过网上成功支付考试费用后即为报名确认工作结束。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报名截止后,缴费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遴选(选调)职位,取消或核减该职位的遴选(选调)计划。被取消遴选(选调)职位的报名人员,可于9月29日8时30分至11时改报其他职位。遴选单位应于9月29日14时前完成改报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
5.打印准考证
10月19日至10月21日,考生登录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专业考试和面试。
1.笔试
遴选(选调)职位根据岗位需求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解决问题能力、专业技术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笔试时间:2017年10月21日 8:30—10:30
报考省级机关笔试考场统一设置在长春市,报考市州级机关考场设置在市州政府所在地。报名人员需持与报名时相同的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2.资格复审
面试人选在笔试合格线以上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遴选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专业考试或面试人选。如考生笔试成绩总分相同,一并进入专业考试或面试。
遴选(选调)单位要在专业考试或面试前3天对参加专业考试或面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材料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报名表原件以及学历学位证书等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原件。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合格人选参加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