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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辽宁盘锦市港口与口岸局遴选公务员3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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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辽宁盘锦市港口与口岸局遴选公务员3名公告

【导语】2017辽宁盘锦市港口与口岸局遴选公务员3名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三)面试

1.无主题交流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无主题交流测试环节。无主题交流主要考察应试者与遴选职位的匹配性及适应性。无主题交流由盘锦市港口与口岸局组织实施,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参与并监督。无主题交流的评委由盘锦市港口与口岸局和盘锦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共同委派,评委组成人员为7人,其中盘锦市港口与口岸局委派3人,盘锦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委派公共评委4人。无主题交流采用评委投票的方式,赞成票低于半数的应试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赞成票过半数的应试者按得票多少排序,以不超过1:5的比例进入下一环节,每位应试者测试时间为15分钟。

2.个人能力展示

无主题交流合格人员进入个人能力展示环节。个人能力展示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素质和能力。个人能力展示环节的评委一般为7人,其中盘锦市港口与口岸局评委为3人,公共评委为4人,公共评委由盘锦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从市级评委库中抽取。

个人能力展示环节,由盘锦市港口与口岸局根据职位特点和需求,采取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现场命题写作、工作成果展示及演讲等多种形式进行。

个人能力展示采用评委投票的方式,按遴选人数1:1的比例,票数最高者确定为合格人选进入考察环节,合格人选的得票数须过半数。相同票数人员,由评委再次投票,直至产生合格人选。

(四)组织考察

考察工作由盘锦市港口与口岸局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盘锦市港口与口岸局将派出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考察组一般由单位负责干部人事工作的人员和熟悉遴选职位相关业务的人员组成,针对考察内容逐项考察,形成客观公正、内容翔实的考察报告。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五)体检

体检由盘锦市港口与口岸局根据工作需要自行安排,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考察或体检不合格,需补充人选的,按个人能力展示环节的得票数进行递补。

(六)公示与任职

考察结束后,盘锦市港口与口岸局党组集体讨论决定拟任职人员,并对拟任职人员分别在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拟任职人员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任等相关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考生自愿放弃遴选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考生诚信档案。报考本次公开遴选职位的,可直接任职。需要实行任职试用期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四、纪律与监督

公开遴选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敏感度高的工作,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加强对公开遴选工作的监督与管理,严肃各环节工作纪律。遴选单位要严格按照公告要求,认真组织实施。报考人员要按照公告要求,认真填报信息,提供真实准确的证件、证书和档案材料,严禁弄虚作假,搞不正之风。

在公开遴选工作中,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在遴选过程中出现违纪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其相应责任,予以严肃处理。

公开遴选工作中存在的应当回避情形,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政策咨询:

盘锦市港口与口岸局办公室,咨询电话:8850997

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职位管理与培训科,咨询电话:2831701。

原标题:盘锦市港口与口岸局公开遴选公务员(参公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1-2.zip

1. 2017年盘锦市政府系统参公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参公人员)职位信息表

2. 2017年盘锦市政府系统参公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参公人员)报名推荐表

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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