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7江苏高邮市委巡察机构和纪委派驻机构及直属事业单位选调20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三)笔试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2017年10月12日-10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6:00)。
领取地点为市人社局二楼公务员管理科。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时领取笔试准考证的,视为放弃。
笔试时间:2017年10月14日上午9:00—11:00。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材料作文和时事政治。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辅导培训班。
笔试成绩公布方式:由考生通过网上查询。
(四)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岗位选调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含同分并列者)。参加面试人数与选调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组织面试。
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2017年10月19日-10月20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6:00)。领取地点为市人社局二楼公务员管理科。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时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视为放弃。
面试时间为2017年10月21日,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成绩不设合格线,但对未形成竞争的职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在60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个程序。面试成绩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报考人员。
(五)体检与考察
笔试和面试总分各100分。面试结束后,依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然后按岗位所需1:1比例,依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与考察环节人员,名单在高邮市纪委官网、高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总成绩相同的依笔试成绩排序,如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则一并进入体检考察。
体检与考察工作由选调单位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按照职位要求,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全面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