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7山东济宁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70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公共科目笔试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重点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公共科目笔试满分为100分。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2017年10月21日上午9:00—12:00
公共科目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由遴选机关分别组织实施。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总分为100分,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按照1:5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测试人选(若出现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相同的情况,成绩相同人员均进入测试)。职位业务水平测试2017年10月31日前完成,具体时间由遴选机关通知。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60%、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40%的权重合成笔试成绩。
(二)面试
进入面试人数与遴选计划的比例一般为3:1(若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情况,成绩相同人员均进入面试),达不到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无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的,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初步人选。有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的,根据合成后的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确定面试初步人选。
1、资格复审。进入面试范围的报考人员须向遴选机关提交本人身份证、《报名表》、《报考诚信承诺书》、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年度考核表彰文件、年度考核表复印件(主管部门加盖公章)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复审。凡信息不实或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以及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人员,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后,由遴选机关取消其面试资格。出现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有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的,从参加测试的人员中递补)。
2、面试内容。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专业知识、能力素质、个性特征以及与报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满分为100分。
3、面试形式。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每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时间不超过15分钟。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年度考核加分及考察、体检
(一)年度考核加分
考生近3年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年度综合考核获得优秀等次的,在笔试面试后遴选总成绩中予以加分,按每获得一个优秀等次加0.5分计算。年度考核结果由考生在报名时填报,面试资格审查时提交相关书面证明材料。
(二)考察
考生遴选总成绩由考试总成绩及年度考核优秀加分合计得出。根据遴选职位名额和考生遴选总成绩,按照从到低分顺序,按1:1.5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遴选总成绩相同的,按考试总成绩由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考试总成绩也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确定;如笔试成绩再相同,则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确定。面试人数形不成竞争的职位的考察人选,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其他职位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考察人选确定后,在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导下,遴选机关负责进行考察。遴选机关要全面、客观、公正地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作风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写出考察材料。被考察对象所在机关要积极配合,客观反映报考人员的实际情况。
考察发现干部档案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和身份(简称“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基本信息涂改、重要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遴选机关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视情节暂缓考察或取消考察对象资格。
(三)体检
体检在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具体组织工作由遴选机关负责。综合考察情况,按遴选职位名额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出现考生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的情况,由遴选机关研究确定是否递补,并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需要递补的,从考察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依次确定递补人选。体检结束后,报考人员放弃遴选的,要向遴选机关写出书面申请,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取消其遴选资格。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