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7云南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遴选1名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5.面试时报考人员需提供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笔试准考证原件,并于面试前30分钟进入候考室。
面试成绩满分100 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在规定网站进行公告。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四)体检和考察
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拟体检和考察人选并负责组织进行体检和考察。体检合格、考试成绩相同,以考察情况确定。
体检标准参照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相关标准执行。考察时成立考察组,由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内容包括拟遴选人员的政治思想、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五)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遴选人员并在规定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遴选的,报曲靖市事业单位主管机关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遴选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遴选;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遴选,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遴选。
在体检、考察和公示期间,如出现不符合遴选条件的情形,可根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从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中依次进行一次递补。无符合条件的递补人员,取消遴选计划。
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的人员若要自愿放弃的,须于该环节开始前5天向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自愿放弃的书面申请,否则,5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考试。
公务员或参公管理考生通过体检和考察的,需自愿写“放弃公务员或参公管理身份,按录用单位的性质和岗位级别重新确定”的保证书。
八、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应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投诉电话和邮箱,邀请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群众的举报和申诉控告。
(二)对无正当理由拒绝报考人员报名或在考试、体检、考察、拟定遴选人员中有违规行为的,市级事业单位主管机关宣布其结果无效或责令其纠正。
(三)违反遴选工作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试或遴选资格,5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考试。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四)从事公开遴选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公开遴选工作纪律和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依法办事。公开遴选工作应严格执行回避制度,违反遴选工作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联系电话: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0874-3360995
监督电话:曲靖市纪委派出第二纪工委 0874-3128213
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74-8967946
九、其他
本实施方案由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原标题: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7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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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7年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2:曲靖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3:市属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样本)
4:市属事业单位公开遴选报考诚信承诺书
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7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