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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2015年湖州市定向选调优秀应届高校毕业生10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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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2015年湖州市定向选调优秀应届高校毕业生10名公告

【导语】浙江:2015年湖州市定向选调优秀应届高校毕业生10名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三)组织面试和实地考察

  县(区)根据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后,由县(区)邀请入围面试人选到县(区)进行实地参观考察,并组织面试。面试由各县(区)自行组织,面试需设置合格分,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办法由各县(区)另行通知。面试对象在面试现场进行资格复核,需提供身份证、《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院系出具的学生干部证明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根据面试成绩,从到低分按不低于选调人数1:1确定体检对象。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由各县(区)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实施,选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结束后,各县 (区)按选调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由各县(区)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有关规定执行。

  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在办理录用手续前放弃录用资格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根据选调人员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等,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并通过县(区)人才网公示7天。在公示期间,对拟选调人员有反映问题的,由县(区)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公示期满,对拟选调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选调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五、相关政策

  1、选调毕业生行政关系:博士研究生安排在浙江省南太湖创新发展研究院,确定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7级管理岗位职务(相当于正科级职务);硕士研究生安排在各县(区)财政拨款事业单位8级管理岗位职务(相当于副科级职务)。

  2、选调毕业生报到后,由市委组织部及各县(区)统一安排挂职锻炼。

  博士研究生根据所学专业和工作需要,先挂职市级机关部门局长(主任)助理半年,再挂职乡镇(街道)党委副书记两年半(非中共党员挂职副乡镇长<街道副主任>)。

  硕士研究生根据所学专业和工作需要,先挂职县(区)机关部门局长(主任)助理半年,再挂职乡镇(街道)党政副职一年半。

  3、选调毕业生挂职期满,博士研究生由市委组织部会同所在县(区)委组织部共同考核;硕士研究生由所在县(区)委组织部考核,考核结果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根据考核结果、个人条件和工作需要,博士研究生转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条件成熟的,可任乡镇(街道)党政正职,表现特别优秀的,可担任县(区)党政领导班子副职;硕士研究生转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条件成熟的,可任乡镇(街道)党政副职,表现特别优秀的,可担任乡镇(街道)党委副书记。

  4、挂职期间,博士研究生由市委组织部会同所在县(区)委组织部、接收单位共同管理,硕士研究生由所在县(区)委组织部、接收单位共同管理;年度考核均纳入挂职单位考核,连续两个年度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公告由中共湖州市委组织部、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解释。

  原标题:浙江省湖州市定向选调2015年优秀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告

  点击下载>>>

  1、湖州市定向选调2015年优秀应届高校毕业生计划表.doc

  2、湖州市定向选调2015年优秀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名表.doc

  中共湖州市委组织部

  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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