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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下半年浙江丽水市莲都区选调公务员9人公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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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下半年浙江丽水市莲都区选调公务员9人公告(一)

2017-09-08 18:11:19 | 来源:莲都区政府门户网站

【导语】2017下半年浙江丽水市莲都区选调公务员9人公告(一)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4.面试:面试成绩占总分数的50%。根据笔试成绩按报考岗位从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实施3天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定不参加面试的,将在该岗位人员中从到低分依次予以递补。面试实施前2天,面试对象需提交经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并加盖印章的报名表方可参加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由莲都区组织人事部门统一组织,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考察对象。面试具体安排在指定网站另行通知。

5.体检、考察: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从到低分按选调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者排位在前。体检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

体检费用自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6.公示、选调:根据体检、考察情况决定选调对象,对拟选调对象在指定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选调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选调对象在接到选调通知后,必须在两个月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选调资格,不再递补。选调对象在本行政区域内服务年限为3周年。

报考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选调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由人事部门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协商决定是否进行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考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选调有关信息在指定网站公布,供考试查询和社会监督:

1.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liandu.gov.cn/zhxx/bmwz/ldqrlsbj/,公示公告栏);

2.丽水市莲都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iandu.gov.cn/,公告公示栏)。

特别提示:整个过程相关信息仅在上述网站公布,请应考者随时自行留意,不再另行电话通知。

本公告由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

丽水市莲都区纪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0578-2128695

咨询电话:

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组织部:0578-2271863

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78-2051278

原标题:2017年下半年丽水市莲都区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一)

点击下载>>>

1.2017年下半年丽水市莲都区公开选调公务员岗位信息计划表.xls

2.丽水市莲都区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doc

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组织部

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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