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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湖北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遴选和选调11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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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湖北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遴选和选调11人公告

2017-09-08 12:42:51 | 来源:武汉市人事考试中心

【导语】2017湖北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遴选和选调11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六、考察和体检

(一)组织考察

按照考察对象人数与职位遴选和选调人数1.5:1的比例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人选。考察组到报考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实地考察,采取工作实事公示、谈话核实、查阅档案、民主评价、与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履职尽责、干事创业和德才表现情况,分析考察对象与公开遴选和选调职位的匹配程度。

(二)体检

组织考察对象进行集中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修订内容执行。未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按综合成绩由到低分依次递补该职位符合条件人员。

七、公示与任职

遴选和选调机关党组对报考人员的考试综合成绩、考察情况、体检结果和职位匹配程度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集体研究提出拟任职人员名单,分别在武汉人事考试网、原工作机关和遴选选调机关公示,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公示期为7天(含5个工作日)。要求举报者署名,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对反映的问题不影响遴选和选调的,办理任职试用手续,试用期为6个月,其间在原工作单位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经调查核实的,取消任职资格。

试用期满,由遴选和选调机关组织考核,经考核合格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要求办理公务员转任等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原则上回原单位工作。

八、纪律监督

本次遴选和选调工作在遴选和选调机关党组的领导下,由遴选和选调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具体组织实施。遴选和选调工作严格遵守民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政策咨询电话:027-82826511(市政府办公厅)

027-82826410(市政府研究室)

监 督 电 话: 027-82826910

原标题: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开遴选和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开遴选和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开遴选和选调工作人员报考诚信承诺书.doc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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