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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湖南衡东县委统战部选调2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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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湖南衡东县委统战部选调2人公告

2017-09-06 18:21:15 | 来源:衡东县政府门户网

【导语】2017湖南衡东县委统战部选调2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尚在新录用公务员或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的;

(6)与县委统战部在职人员存在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

(7)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1、公告。在衡东县党政门户网、衡东县新闻网、“衡东统战”微信公众号等予以公告。

2、报名。采取组织推荐或个人自荐的方式,报考人员须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填写《中共衡东县委统战部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加盖现工作单位公章。报名免费。

3、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党组织进行初审,在报名表“现工作单位意见”栏内签署意见并盖公章。县委统战部进行复审,确定考试人员名单。

4、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3,如果未达到开考比例,则相应取消或核减计划。笔试主要方向为写作能力测试,总分100分。按照1:2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

5、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重点考察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解决问题能力。面试总分100分。

6、体检。按照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占60%、40%的比例,折算成综合成绩,按1:1的比例取综合成绩最确定为体检对象(若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先后;笔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相同的,则由县委统战部部务会研究决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后,由体检医院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如有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则按综合成绩从到低分递补体检对象。

7、考察。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重点了解考察对象报名资格条件、“三龄两历一身份”、编制性质等情况,以及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

8、公示。考察结束后,汇总有关情况,提出选调初步人选,经县委统战部部务会研究同意后公示。

9、试用。试用期6个月,由县委统战部与试用人员所在单位办理借调手续。试用期内,人事、组织、工资等关系与原单位保持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人员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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