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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北京东城区纪委区监委机关、派驻机构选调干部30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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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北京东城区纪委区监委机关、派驻机构选调干部30人公告

【导语】2017北京东城区纪委区监委机关、派驻机构选调干部30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3)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的复印件1份;

(4)表彰奖励复印件(或证明)1份,加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5)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1份,加盖本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6)本人近三年工作业绩报告(1500字左右),加盖本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3.面试(具体通知请关注东城区纪检监察网)

依据笔试成绩高低,按照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未达到及格线(60分)的不能进入面试。

4.综合评价

主要依据工作经历、近三年工作业绩报告、获奖情况及年度考核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三)组织考察与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如总成绩分数相同,按面试成绩得分高的确定考察对象。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不能选调。

组成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并查看干部人事档案,了解廉洁自律情况。

(四)公示与办理相关手续

根据考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择优确定拟选调人员。对拟选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对于进入考察程序但本次未选调的干部,根据东城区纪委区监委机关、派驻机构的用人需求,经过适当程序,可适时优先选用。

五、有关情况说明及注意事项

(一)本次选调具体事宜将以电话、短信息或电子邮件形式通知考生,请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并随时留意报名所用电子邮箱。凡未入围下一环节的人员,均不再另行通知。因个人原因放弃选调资格,应在组织考察前以书面形式告知东城区纪委区监委机关。

(二)本次派驻机构岗位选调不设具体岗位,人选调入后,统筹安排。

六、有关纪律和要求

(一)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供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资格,并通知有关单位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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