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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安徽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选调2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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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安徽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选调2名公告

2017-09-01 16:19:35 | 来源:宿州人事考试网

【导语】2017安徽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选调2名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4.打印准考证

完成报名确认后,报考人员于2017年9月20日至22日从宿州市人事考试网点击顶部导航栏 “网上报名”处进入公开选调专题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笔试

笔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笔试时间为2017年9月23日下午,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名人员需持与报名时相同的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报名人员可登陆宿州市人事考试网查询笔试成绩。

(四)资格复审

面试前,选调部门将对面试人选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笔试准考证、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证明、3年以上公务员证明材料(录用通知或者录用审批表)及选调职位要求的有关证件原件。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按照同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按规定办理缴费手续(70元/人),领取面试通知书。

(五)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选调职位的比例为3:1。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六)体检和考察

面试后,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6:4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序)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对象缺额的,按考试综合成绩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共不得超过两次。

(七)公示和办理转任手续

根据报名人员考试综合成绩、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集体讨论决定拟选调人员,在宿州人事考试网、市发改委门户网站及拟选调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拟选调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选调人员在原单位的一切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办理转任手续。

四、纪律要求

选调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报考者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次选调相关信息,陆续在宿州市人事考试网、市发改委门户网站发布。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市发改委(物价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57-3023515、0557-3022549(传真),监督举报电话:0557-3040049。

原标题: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物价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物价局)

2017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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