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7山东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219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五、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考察采取差额考察方式进行。根据遴选职位考生的考试总成绩排名,按照由到低分顺序确定考察对象。如同一遴选职位出现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其中面试人员形不成竞争的职位,拟确定为考察对象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开遴选进入考察范围人员面试最低成绩。差额考察人选按下列要求确定:遴选计划为1至2名的,考察对象差额1名;遴选计划为3至5名的,考察对象差额2名。考察对象确定后,由遴选机关负责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注重工作实绩,全面、客观、公正地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作风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存在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重点考察德的表现、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加强作风考察,强化廉政情况考察,坚决杜绝政治倾向有问题、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省直机关。同时,查阅干部档案,核实有关报考信息是否真实,相关手续是否完备。
考察发现干部档案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和身份等基本信息涂改、重要材料和信息造假的,遴选机关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取消考察对象资格。
考生提出放弃遴选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考生要写出书面申请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取消其遴选资格。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公务员诚信档案。
(二)体检。考察工作结束后,遴选机关根据考察情况,结合职位要求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由遴选机关负责组织实施。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由遴选机关报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从同职位考察对象中确定递补人选。
六、公示和办理转任手续
遴选机关根据考察、体检情况和职位要求,坚持标准条件,认真综合分析,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单位党组(党委)集体研究确定拟任用人员,向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提出任用意见。拟任用人员情况分别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sdhrss.gov.cn)和拟任用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照有关规定,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转任手续,遴选机关办理任职手续。对在遴选任用过程中,违反规定突击提拔职务的,或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遴选资格。
七、其他
对违反公开遴选纪律的报名人员,记入公务员诚信档案,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取消公开遴选资格、向工作单位通报、调离工作岗位或者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报名人员所在机关出具虚假证明的,对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
省直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工作的未尽事宜,按鲁组字〔2017〕44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7年山东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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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山东省省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公开遴选职位计划表
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公务员局
2017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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