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7贵州黎平县财政局下属事业单位遴选3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根据《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黔东南州行政、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调)工作人员办法(暂行)》(黔东南府发〔2013〕19号)文件精神和单位工作需要,为强化人员结构调整,优化财政队伍建设,黎平县财政局决定面向全县范围内公开遴选3名工作人员到县财政局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为确保遴选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遴选原则
遴选工作坚持面向基层、德才兼备、人岗相适、以用为先的选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把政治素质好,专业基础扎实,工作实绩突出的工作人员遴选到县财政局下属事业单位工作。
二、遴选工作组织形式
本次遴选工作在县纪委、监察局的监督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进行,由县财政局具体组织实施。
三、遴选计划和岗位
(见附件1)
四、遴选对象和条件
(一)遴选对象
1.报考人员为黎平县乡镇(街道)在编、在职(岗)的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含自行聘用人员、工勤人员);
2.行政机关应试人员为股级及以下工作人员,事业单位为具有中级及以下任职资格工作人员;
3.黎平县会计核算中心01岗位,仅限具备公务员或参公管理人员身份的应试人员报考(必须为已登记人员)。
原已具备公务员或参公人员身份的应试人员,如报考事业单位岗位,通过公开遴选被聘用到事业单位工作后,将按新单位岗位及职务执行事业单位工资福利等相关待遇,原有公务员或参公人员身份不再保留。
(二)遴选资格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事业心、责任感强,勤奋敬业,身体健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及财务知识;
2.具有国家认可的相关学历水平;有会计从业资格证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3.工作年限满三年,且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新参加工作人员须具有2年称职或合格及以上);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8月16日以后出生的);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须具备遴选岗位所需资格的其他报考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