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7山西省直机关遴选公务员118名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六)面试
1、面试资格复审人选确定
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选。面试人选与遴选职位计划数的比例为3:1。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2、 资格复审
面试前,用人单位负责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材料包括:
(1)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2)《报名表》(必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同意盖章后,交用人单位审核);
(3)《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遴选职位要求的其它资格证件等。
在规定的资格复审时间内,经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以下两种情况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一是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确认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二是报考者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或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资格复审,视作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
3、面试形式
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也可采用无领导小组
讨论的形式测试。面试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需要的基本素质和能力。结构化面试时间一般为10至20分钟。
4、综合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综合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参加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遴选计划数而形不成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5分以上,方可进入考察体检环节。
笔试、面试和考试综合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如出现2名以上报考者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确定考察人选;如报考者笔试成绩相同的,由用人单位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的成绩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序。
面试结束后,用人单位要在本单位网站发布公告,公告内容包括面试人员姓名、准考证号、报考职位、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综合成绩、考察人员名单等内容。面试工作在2017年 11月底前完成。
(七)考察和体检
1、考察
考察实行差额考察。用人单位在考试综合成绩合格者中按照从到低分顺序以1:1.5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可根据用人单位的实际情况适当降低考察比例。对全部考察人选考察后,因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职位空缺将不再递补。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和干部人事档案等,并对报考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复审。报考者所在单位要积极配合,客观真实地反映报考者的实际情况。
2、体检
体检在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2016]140号)执行。
(八)公示、办理手续
1、公示
用人单位将符合条件的拟遴选人员,按管理权限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在本单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2、办理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用人单位要在公示期满后15天内,将拟遴选人员名单按管理权限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备案,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试用期手续。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的人事、工资关系仍在原单位保留。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对试用期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办理转任手续。考核不合格者,仍回原单位工作。
报考者自愿放弃遴选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或在各环节中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在5年内不得参加公务员公开遴选。
本公告由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特别提示:本次公开遴选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公务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351-7331654
原标题:2017年山西省直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1-3.zip
1、2017年山西省直部分党群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2、2017年山西省直部分行政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职位表.xlsx
3、2017年山西省直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专业设置分类指导目录.doc
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西省公务员局
2017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