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7江苏苏州市级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38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二)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综合能力素质(客观题,时长1小时),总分为100分。时间为9月16日09:30,地点另行通知。
(三)资格复审与面试
最高按选调计划5:1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不计入最终成绩)。
面试前,选调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报考人员须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等证明其符合报考条件的材料。
面试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面试时间为9月23日,地点另行通知。
职位表中标明需要进行专业加试的职位,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和选调单位组织实施。加试一般在面试后当天进行。
面试、加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有专业加试的,按面试成绩、专业加试成绩分别占70%、30%合成总成绩)从到低分,以选调计划2: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四)考察
考察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具体工作由选调单位负责实施。考生须提供有关证明其具有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事业或国企人员身份的材料,县(市、区)的还须加盖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的印章。选调单位根据职位要求,对考察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核实,对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政治素质、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情况。选调单位党委(党组)根据考察情况集体研究确定选调人选。
(五)公示与调动
选调人员名单在有关网站上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后,不符合选调条件的,由选调单位党委(党组)确定递补人选。符合选调条件的,由选调单位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后,按干部管理权限和公务员调动要求及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本简章由苏州市委组织部、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