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7四川资阳市遴选事业单位人员19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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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决定开展2017年度市级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遴选职位为市级部门内设机构科级及以下职务,共19名。
二、遴选范围
符合遴选条件的四川省各县(市、区)及以下机关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参公人员”)。中央机关、省直机关设在四川省范围内县(市、区)及以下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报考。
三、遴选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参公人员)工作经历。
3.本科及以上学历(公安机关的,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或成人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
5.除试用期外,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具体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旗)、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工作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中央、国家机关干部在市(地)直属机关工作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年龄、工作经历时间等的计算均截止2017年8月28日(报名第一天)。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尚在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