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7湖南株洲市环境保护局遴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3名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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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株洲市环境保护局决定面向全省各级机关、参公单位(包括中央在湘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的原则和方法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遴选对象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对象范围
全省各级机关、参公单位(包括中央在湘单位)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二)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专业素质,品行端正,工作敬业,身体健康;
2、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学位,30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龄界定以本人二代身份证为准。
3、2015年6月30日前进入党政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在拟调出单位工作1年以上,新提拔的应在现职岗位任满1年;
4、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含称职)等次;
5、愿意在报考单位工作5年以上;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违规进入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取得相应身份尚未作出处理的;违规破格提拔、突击提拔等违反干部选拔任用政策规定尚未作出处理的;
(5)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职位与计划数
共遴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3名,其中市环保局荷塘分局工作人员1名;市环保局芦淞分局工作人员1名;市环保局天元分局工作人员1名。具体条件见附件1。
四、遴选程序和步骤
主要包括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具体程序和步骤如下:
(一)发布公告
在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株洲人事考试网、株洲市环境保护局官方网发布遴选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方式:实行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8月21日至8月31日
报名地点:株洲市环境保护局人事教育科(株洲市天元区渌江路137号803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