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7下半年江苏海门市部分市级机关、事业单位选调21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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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部分市级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21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单位
市法院、市检察院、市政府办公室(法制办)、市发改委(市物价局)、市司法局、市人社局、市统计局、市信访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委组织部面向全市公务员选调;
市农机局、市供销总社、市企业调查队面向全市公务员、参照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选调;
市行政复议听证室、市社会救助事务服务中心面向全市全额事业单位人员选调。
二、选调计划、职(岗)位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勤奋敬业;
2.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3.身体健康;
4.区镇公务员报考者须在区镇公务员岗位上工作五年及以上(含试用期);区镇事业人员报考者须在区镇事业单位工作三年以上(含试用期)。
5.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2年8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二)具体选调计划、职(岗)位和条件见“附件1”
三、选调程序
1.公开报名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职(岗)位。
(1)报名时间:2017年8月24日(星期四)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市行政中心七楼东北角会议室。
(3)报名要求:报名人员可登陆海门党建网、海门人事人才网下载《报名登记表》,按要求如实填写信息,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2张2寸近期免冠照片,以及报考职(岗)位所需的有关证明资料等。同时,报名者须出示所在区镇、市直部门党组织同意报考证明。
2.资格审查
根据选调职(岗)位的具体条件,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选调单位对报名对象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方可参加考试。本次选调设开考比例为1:2,如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低于开考比例的,此职位不开考或相应减少选调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