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7云南昭通镇雄县教育局机关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10人)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三)面试
1. 面试对象
第一、二轮笔试综合成绩排名前30名者。
2.面试时间和地点
2017年8月26日在县幼儿园进行。
3. 面试专家及试题
面试专家由县教师招聘领导小组在全县范围内抽取。面试试题、参考答案、评分标准由专家组封闭制作。
4.面试方式及面试内容
面试以口头问答问题的方式进行,重点考察选调人员教育管理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协调能力等,面试满分100分。
5. 面试程序
面试人员于面试当天上午7∶30持笔试准考证、身份证进入面试地点,主动将所带参考资料和通讯工具交安保人员保管。面试时只能向工作人员报告代码,不得泄露自己的姓名及其他情况。
(四)资格复审
按最后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录人员并进行资格复审。
(五)决定聘用
资格复审合格人选报县人民政府审定,试用期1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退回原学校安排工作。
七、工作纪律
(一)凡是符合选调范围、选调条件的教师,所在学校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拒绝出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选调教师所在学校出具的各项证明材料,必须有经办人和校长签字,加盖学校公章。
(三)两轮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之和为报考对象的最后成绩,最后成绩相同的加考面试,以面试者进入考察。
(四)选调工作期间,相关领导干部、工作人员和选调对象违规违纪已经查实,属校长和其他干部的给予行政撤职和其他党政纪处分,属工作人员的从重给予党政纪处分;属报考者的在从重给予党政纪处分的同时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
八、其他事项
(一)试用期若当事人被举报并经查实,或相关部门对当事人的证件、证明材料查实有假的,取消当事人试用资格。
(二)笔试面试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
(三)若教育局机关相应的职称等级岗位空缺数量不能满足选调人员,选调人员必须写出书面承诺,职称岗位等级只能低聘,待有相应的职称等级岗位时,按有关规定考核后聘用。
(四)选调工作期间,报考对象车旅费自理。
(五)各项时间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六)本方案由镇雄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镇雄县教育局机关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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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雄县教育局
2017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