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7云南昭通镇雄县教育局机关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10人)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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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十五届人民政府第34次常务会议精神,县教育局拟从全县在职在编在岗的公办教职工中,择优选调10人到县教育局机关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原则。
(三)坚持在县教师招考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的原则。
二、选调对象
全县在职在编在岗的公办教职工。
三、选调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有饱满的工作热情,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敬业精神、服务意识和沟通协调能力,有较强的分析、处理、应变及解决综合问题的能力,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熟练掌握计算机常用办公软件操作。
(三)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有3年及其以上的工作经历(2014年8月31日前参加工作),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
四、禁止条件
(一)受党政纪处分仍在处分影响期内者不得报考。
(二)正接受纪检机关核查、或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者不得报考。
(三)2016年8月至2017年7月期间,有旷工(旷课)现象,或事假累计达到20天,或病假累计达到60天者不得报考(按规定享有的婚、丧、生育等请假时间除外)。
五、选调方式
采用笔试和面试方式择优选调。凡符合选调条件者,学校必须批准报名参考。笔试按1︰3计算开考比例,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实际报考人数削减相应的选调岗位。
六、选调程序
(一)报名及初审
1.报名时间:2017年8月20日至21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30。
2.报名地点:县幼儿园。
3.报名所需材料: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2016年年终履职考核证和师德考核合格证明、教学成绩证明(内容包含任教学段、教学年级、班级、参考学生人数、及格人数、及格率、统测总分、个人均分、单位同级同科均分等)、参加工作时间证明、出勤证明、一张免冠半寸半身近照。其中毕业证、普通话等级合格证、身份证、2016年年终履职考核证等证件验原件收复印件。
4. 由本人到指定地点现场报名和采集信息,不许代报。
5. 2017年8月22日上午在镇雄县教育局招考办领取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及阅卷
第一轮:考试时间2小时,满分100分,主要考察选调人员公文写作及教育管理常识等能力。按第一轮笔试成绩从高到底确定前60名进入第二轮笔试。
第二轮:计算机操作考试时间一个半小时,满分100分,主要考察选调人员计算机操作技能。按第一、二轮笔试综合成绩从高到底确定前30名进入面试和资格复审。
第一轮笔试8月23日下午2:30至4:30(地点待定),第二轮笔试8月24日下午2:30至4:00(地点待定)。 8月25日上午公示笔试成绩,下午5:30前接待相关人员查分。
笔试命题和评卷专家由县教师招聘领导小组在全县范围内分别抽取。笔试试卷、参考答案、评分标准由专家组封闭制作。笔试施考参照高考相关程序实施,笔试阅卷采用流水作业方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