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7年南通市级机关统筹遴选青年干部64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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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789”青年干部培养计划,进一步加强来自基层的公务员培养选拔力度,根据《江苏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试行)》、《南通市市级机关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等规定,经研究决定,2017年南通市市级机关(参照管理单位)面向基层统筹遴选64名青年干部。现制定简章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范围和条件
(一)遴选范围
全市县以下机关(参照管理单位)已进行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乡科级以下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二)遴选条件
1.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取得相应学位;
(3)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任职、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17年8月;
(4)担任科级职务的人员应在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担任科员级职务的人员应在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任职经历和其他相关条件。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统筹遴选:
(1)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地区或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2)转任到新机关(单位)工作不满2年的;
(3)尚在新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新任职务试用期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