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7湖南桂阳县委办公室选调4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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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2017年中共桂阳县委办公室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从事文字综合岗位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范围与条件
(一)报名范围
面向郴州市各级机关、参公单位已进行公务员(参公)登记,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
(二)报名条件
1.中共党员;
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3.副科级(不含副科级)以下职务;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8月17日以后出生);
5.具备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和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熟悉电脑操作;
6.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7.适应职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8.限男性,具有2年及以上公务员(参公)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在现单位工作1年以上。计算时间截止至2017年10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选调:
1.在试用期内的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对公务员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开选调程序和办法
选调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试用、办理转任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8月26日至2017年8月30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桂阳县四大院办公楼县委办306室。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4.报名需提供下列证件或资料:
①报名登记表。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本科及以上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照3张;
⑤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表复印件;
⑥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5.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于2017年9月1日到桂阳县四大院办公楼县委办306室领取准考证。
6.报考注意事项
(1)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并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考试工作全过程。
(2)选调职数与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5。低于1:5的,核减选调计划,直至达到开考比例;核减选调计划仍不能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选调计划。
(二)笔试
1.笔试科目及考试时间。分2个科目进行。
科目一:政论文写作。考试时间:2017年9月2日上午9:00—11:30。
科目二:领导讲话稿写作,2017年9月2日下午3:00—5:30。
笔试成绩=科目一×50%+科目二×50%。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3.笔试成绩公布。2017年9月中上旬在桂阳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ngy.gov.cn)公布。
(三)面试
1.面试对象。按选调职位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如果入围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均进入面试。因弃权等原因出现空缺时,在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后面试对象仍达不到选调计划1:2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2.面试形式。参照公务员录用面试办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
3.面试评分幅度。面试评分幅度统一为25分,起评分为70,即在70—95分区域间评分。对于面试中拒绝回答、出现重大政治性、知识性错误等问题的,由主评委召集评委组商议,在起评分以下酌情评分。
4.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未参加面试及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予选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