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7浙江省纪委选调公务员25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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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拟面向全省公开选调部分公务员到省纪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数量
省纪委机关、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省委巡视机构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共25名。不设具体岗位,统一比选,择优选调。
二、选调范围
省直机关、市、县(市、区)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中的公务员。
三、报名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符合《公务员法》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信念坚定、敢于担当、清正廉洁;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遵纪守法,依法办事;勤奋敬业,品行端正,作风优良。
(二)熟悉经济、金融、审计、财会、法律、组织人事等业务,或具有纪检监察、公安、检察、审判、司法机关及其他党务、行政部门工作经历。
(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四)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计算工作经历年限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
(五)现任乡科级正职及以下职务,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9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可放宽至32周岁(1985年9月1日以后出生)。
(六)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七)身体健康。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一)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二)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四)新提任领导干部尚在任职试用期内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或其他不适宜选调的。
四、选调程序
(一)公开报名。报考人员通过浙江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17年8月18日至2017年8月31日。
(二)资格审核。报名开始后,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时间为2017年8月19日至2017年9月3日。
资格审核合格人数与拟选调名额比例一般不低于5: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将相应核减选调名额。
资格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请于2017年9月7日至2017年9月9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