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广东:2014年深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选调3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因工作需要,我办面向国内公开选调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副主任科员及以下3名(含参公管理事业编1名)。
二、选调范围
深圳市各级党政机关现任副科级及以下职务的综合管理类公务员,或者深圳市外现任副科级及以下职务的公务员按照深圳市公务员管理有关规定愿意转为聘任制公务员或参公管理事业编人员的。
三、选调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二)研究生学历(本科须为全日制法学本科);
(三)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4年12月18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至35岁。
(四)从事法律相关工作2年以上,具有一定工作经验,有较强的写作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
(五)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机关、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受到党纪或政纪处分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不予选调。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材料。通过邮政EMS邮寄材料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请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
(2)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和学位证书、任现职级文件复印件;
(3)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
(4)本人起草的综合性文稿或调研文章等文字材料2篇。
2.邮寄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区五楼5086室,深圳市法制办秘书处。邮政编码:518026,联系电话:82105252(周小姐)、82105258(朱先生)。
3.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15年1月11日,以报名材料邮寄邮戳为准。报名登记表和文字材料请同时发电子邮件至zhouyf@fzb.sz.gov.cn。
4.资格初审:市法制办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按通知参加考试。
(二)考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市法制办组织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届时另行通知。面试时考生须带齐以下资料原件: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表。
(三)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市法制办组织考察工作。
(四)办理调动手续
获准选调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未获选调的,不另行通知。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法制办秘书处负责解释。
深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