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7湖南汉寿县人民检察院遴选检察官助理3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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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的有关规定和检察工作需要,汉寿县人民检察院拟面向全市遴选检察官助理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计划与职位
检察官助理3名
二、遴选范围
全市各级机关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三、遴选条件
1、法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A证,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后出生);
2、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
3、无违法违纪行为,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且历年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
4、自愿在本院工作5年以上;
5、凡近3年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或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等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不得参加遴选。
四、遴选程序
1、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8月8日—13日
(2)报名方式: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需加盖档案保管部门公章)、工作经历证明等到汉寿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大楼607(政工室)报名并领取报名表。
2、资格审查
(1)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审查时须提供本人亲笔签名及所在单位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的《汉寿县人民检察院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公务员身份证明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2)资格审查时间:2017年8月14日上午8:30—12:00;地点:汉寿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大楼607(政工室)。
(3)经资格审查合格当场领取准考证。
(4)最低开考比例:遴选职位计划数与报考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不得低于1:2的比例,达不到比例时,则减少遴选数或取消本次遴选。
3、笔试
(1)时间:2017年8月16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进行,主要内容为岗位所需基础知识。
4、面试
(1)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人数比例1:2,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