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7甘肃崆峒区党群部门(单位)选调15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测评方式:回答评委提问。
测评评分办法:满分100分,由评委根据应试者综合表现,现场打分并公布成绩。
4. 试教和计算机专业技能测试(适用于报考党校教学人员、区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工作人员):根据笔试、面试成绩之和,按照1:3比例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试教和计算机专业技能测试对象。试教重点测试考生的教育教学能力和普通话水平,计算机专业技能重点测试考生的计算机和网络操作能力,按百分制现场打分并公布成绩。具体时间、地点详见试教和计算机专业技能测试通知书。
5. 总成绩评定:
报考党校教学人员、区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工作人员总成绩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试教(计算机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共同确定。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试教(计算机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即:总成绩= 笔试成绩×30% + 面试成绩×30%+试教(计算机专业技能测试)成绩×40%。
报考其他岗位人员总成绩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共同确定。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即:总成绩= 笔试成绩×60% + 面试成绩×40%。
注:选调区纪委和区委报道组工作人员总成绩按此办法确定后,再按照奖励加分办法计算加分分值,两者相加为最终总成绩(区委报道组奖励加分办法见附件3,选调区纪委工作人员加分分值以区纪委核定的分值为准)。
6.考察对象确定:根据总成绩,分岗位按选调计划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在区门户网站对考察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并分别征求区纪委、区信访局、区公安分局、区检察院、区法院对考察对象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