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7黑龙江黑河市财政局公开选调8名公务员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本人需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自荐材料(含本人基本情况、工作简历、主要工作成果),二寸近期同版免冠彩色照片4张,现场填写《黑河市财政局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一式2份(须明确体现本单位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7年8月11日止。
报名地址:黑河市财政局308室
联 系 人:李梦
电话:8262544
(二)笔试、面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为100分,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笔试(试卷100分,占综合成绩60%)主要测试应试者综合能力和综合素质以及满足工作需要的应知应会知识。面试(成绩100分,占综合成绩40%)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选调名额与面试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综合素质、个性特征和职位适应度。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试成绩在市财政局网站公布。
(三)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选调名额1:1比例由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按成绩依次递补。
(四)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将通过到工作单位进行了解和个别谈话,并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重点考察应聘者在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方面的表现。同时复审报名资格。考察不合格或其他情况需补充人选时,按成绩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调动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核情况对拟选调的人选在市财政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根据工作需要,统一分配进行为期2个月的试用。试用期满合格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试用期满不合格的人员退回原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