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7宁夏区直机关遴选公务员63名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七)体检
1.遴选机关党委(党组)根据考察对象综合得分情况提出拟转任人员,按照管理权限分别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在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综合性医院组织拟转任人员进行体检。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由体检考生承担,体检合格的即为拟转任人员。
(八)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1.公示。拟转任人员名单经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后,在其原工作单位、遴选机关以及宁夏人事考试网同时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2.办理手续。公示期满,未发现影响转任问题的,按照管理权限,分别到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理公务员转任手续。体检不合格或公示后发现存在影响任用问题的取消拟转任资格,空缺职位在考察合格人员范围内依次递补。报审材料主要有:关于公开遴选人员转任的请示或公函、公务员转任审批表(一式三份)、人事档案、控编单等。
(九)其他
1.报考者自愿放弃遴选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在拟转任公告发布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2.遴选机关无正当理由拒不承认遴选结果,不按规定办理转任和任职手续的,将根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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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2017年区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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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区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