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7浙江温州市鹿城区公务员、事业单位遴选20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温州市鹿城区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遴选公务员20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对象资格条件
(一) 温州市范围内具有公务员或事业身份的在编在岗人员。
(二)录用为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满3年(含试用期,截止到2017年7月10日),其中:新录用乡镇(街道)的,在乡镇(街道)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含试用期不定等次)。
(三)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学历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
(五)符合遴选岗位的其他要求。
二、遴选具体岗位要求
遴选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2017年温州市鹿城区公开遴选公务员计划表》(附件1)、《2017年温州市鹿城区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2)。
三、公开遴选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发布公告、公开报名、择优遴选、面谈、考察、转任(调动)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时间
2017年7月10日—7月11日
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
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神力大厦4幢4楼会议室
3、报名要求:
公务员:报考人员需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毕业证书、个人荣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和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公务员登记表的复印件(加盖核对章及核对人签名)、《温州市鹿城区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附件3)、1寸近期免冠同底照片2张以及近三年工作总结。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人员需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毕业证书和职称(职业资格)证书、个人荣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温州市鹿城区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4),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在编在岗证明,本人初次参加温州市事业单位工作证明(录用表或调动介绍信)、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加盖核对章及核对人签名)、1寸近期免冠同底照片2张以及近三年工作总结。
报考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转任(调动)资格。
(二)择优遴选
经资格审核同意后,组织专家根据报名人员工作业绩、专业能力进行遴选,择优确定入围面谈人员名单,并向面谈对象发送《面谈通知书》。面谈对象人数少于遴选计划数的岗位,将对岗位遴选计划进行调剂。
(三)面谈
面谈注重对应试者能力素质、个性特征和职位适应程度等方面进行考察了解。面谈对象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面谈通知书》、身份证参加面谈。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谈的,视作自动放弃。
(四)确定入围人员
面谈结束后,根据面谈成绩,按1:1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
面谈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谈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对象。
(五)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执行。
(六)公示及办理手续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转任(调动)对象,在温州鹿城公务网(http://www.lucheng.gov.cn/) 、温州鹿城人事考试网(http://www.wzlcks.com/) 予以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转任(调动)手续。
转任(调动)人员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确定编制落实单位,并统筹安排参与“大拆大整”等中心工作。
咨询电话:88030306(区委组织部)
56677691(区人力社保局)
原标题:2017年温州市鹿城区关于公开遴选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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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7年温州市鹿城区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doc
中共温州市鹿城区委组织部
温州市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