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7湖南资兴市建设工程监察大队选调财务人员1名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因工作需要,经市选拔和调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资兴市建设工程监察大队(全额事业编制),面向资兴市公开选调财务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条件:
报名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资兴市内在编在岗行政或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
2、年龄40周岁以下(1976年5月31日以后出生),会计类、财务类、经济类、审计类专业毕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有会计从业资格证,能熟练操作电脑;
3、现任乡镇(街道)财政所所长或在编在岗市直正科级单位财务股股长及财政局、审计局财务骨干,从事财务工作5周年以上,在现单位工作年限符合人事调配管理规定;
4、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自愿在住建局系统工作五年以上。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①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处理的人员;
②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③其他不宜参加公开选调的情形。
二、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报名时间:2017年6月30日至7月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报名地点:资兴市住建局人事股(市住建局办公楼4楼,电话:3333123)。
2、报名方式及要求: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①本人毕业证、身份证、任职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会计从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资兴市建设工程监察大队财务人员报名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两份),近期彩色免冠2寸照片3张。
③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需在 《资兴市建设工程监察大队财务人员报名表》“所在单位意见”栏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3、报名人员提供的有关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如因虚假信息资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名人员自己承担。
(二)资格审查。市人社局、市住建局按照选调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凭身份证原件到市住建局领取准考证。符合报名条件人数与选调人员的比例不低于3:1。
(三)考试。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笔试:考试内容为财会基础知识。考生须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按选调人数1:3的比例确定3名考生进入面试,面试形式和时间另行通知。
根据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综合成绩,从到低分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为准),确定1名体检对象。
(四)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负担。
(五)考察。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等事项进行综合考察。
(六)公示。考察合格者列为拟选调人员,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
(七)办理调动手续。经考察能胜任本职工作的,报市选拔和调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办理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者,则不予调入。
三、组织领导
公开选调工作在市选拔和调配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具体事务由市人社局、市住建局负责实施。
原标题:资兴市建设工程监察大队公开选调财务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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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兴市选拔和调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