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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四川绵阳市梓潼县选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19人公告(第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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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四川绵阳市梓潼县选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19人公告(第2次)

2017-06-20 22:37:15 | 来源:绵阳人事考试中心

【导语】2017四川绵阳市梓潼县选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19人公告(第2次)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因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全国公开选调(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梓潼政务网www.zitong.gov.cn、绵阳人事考试网www.mypta.gov.cn和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公布)。

一、选调(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调(聘)范围、名额及职位

全国(除梓潼县外)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在职在编人员。

本次选调(聘)名额:19人,其中公务员7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名,事业人员2名。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为科员,事业单位人员为九级职员(专业技术十三级及以上)。

具体选调(聘)职位详见《梓潼县2017年第2次公开选调(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三、选调(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具体要求见岗位需求表),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5.年龄计算方式:35周岁及以下(1981年6月20日及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1976年6月20日及以后出生);

6.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20日;

7.符合公务员回避的有关规定;

8.选调(聘)后在梓潼县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未满服务期限的不得向县外流动;

9.其他资格条件以选调(聘)岗位需求表具体要求为准。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与选调(聘):

1.试用期内的;

2.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受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的;

5.我县在职在编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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