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7新疆昌吉市单位选调15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为优化我市干部队伍结构,根据干部选调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昌吉市部分单位面向全疆(含兵团管理单位)开展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工作。
一、选调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全疆范围内党政群机关在编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在编干部、事业单位在编干部(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3.2014年以来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合格)以上等次,且能履行正常调动手续的人员;
4.具有正常履行选调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选调职位的任职资历和其他条件;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在党纪处分期间及尚未解除政纪处分的;
(4)近一年内因违反作风建设有关规定,受到县(市)、乡(镇)纪委通报批评的;
(5)尚在试用期内或服务期内的人员;
(6)其他不宜参加公开选调的情形。
二、选调职位
详见《2017年昌吉市部分单位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
三、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与调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或资料传真报名、特快专递报名等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为2017年6月15日至6月22日。
1.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昌吉市党委组织部干部科(昌吉市党政综合楼6楼618室)
联系电话:0994-2596643
2.传真、特快专递报名
报名者填写报名登记表后附有关资料传真至0994-2596646或特快专递邮寄至:中共昌吉市委组织部干部科(昌吉市建国西路169号),邮政编码:83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