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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湖南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遴选5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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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湖南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遴选5人公告

2017-06-10 08:50:44 | 来源:株洲市人民政府

【导语】2017湖南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遴选5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文件规定,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因工作需要拟面向全省公开遴选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的原则和方法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遴选对象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对象范围

湖南省所辖市州各级党政机关(含中央、省直管单位)中,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

(二)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专业素质,品行端正,工作敬业,身体健康;

2、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学位,其中投融资及产业经济管理岗位以本科学历报考者需为全国“985”“211”高校毕业生。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37周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2015年6月30日前进入党政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在现单位工作1年以上,新提拔的应在现职岗位任满1年;

4、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含称职)等次。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违规进入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取得相应身份尚未作出处理的;违规破格提拔、突击提拔等违反干部选拔任用政策规定尚未作出处理的;

5、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职位要求与计划数

共遴选工作人员5名,详见附件1。

四、遴选程序和步骤

主要包括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具体程序和步骤如下:

(一)发布公告

在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http://www.hnfgw.gov.cn/)、株洲市政府门户网(http://www.zhuzhou.gov.cn/)、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http://rsj.zhuzhou.gov.cn/)、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http://www.zzfgw.gov.cn/)发布遴选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相结合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报名时间:6月14日至6月19日(8:00-12:00;15:00—18:00,需休息日现场报名者可提前一天电话预约)。

报名地址:现场报名地点设在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事教育科(株洲市天元区泰山路15号414室),网上报名将报名资料发送到邮箱zzfgwrsk@126.com。

报名需提供资料:

1、盖单位公章的《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7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必须贴本人近期免冠照片);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身份证上显示出生年月与本人干部档案记载不一致的,请予以特别说明);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查询证明;

4、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需组织人事部门加盖“与原件一致”的印章);

5、承诺书(本人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参考格式见附件3);

6、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3张,背面注明姓名及身份证号。

网上报名的需提供以上资料的扫描件及一寸照片电子版,并于笔试前一天领取准考证时提供所有资料的原件进行审核,所提供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得进入考试环节。

由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根据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核,报考者必须符合报考条件要求,填写的报名信息、提供的证书和资料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在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则取消报考资格或不予选调。如因个人填写失实或有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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