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福建:2014年永定县重点项目办选调1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4、资格审查
由县重点项目办对报名人员提供的相关报名材料是否符合选调条件进行审核。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核对象。凡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必须保持通信畅通,如因报名人员错填电话、关闭电话、更改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而未能参加下一环节的,其后果由报名人员本人承担;经审查不合格者,退还报考材料。
三、选调方式
由县重点项目办组成考核小组,对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进行考核。选调采取实行量化考核办法,择优聘用。量化考核内容具体如下:
1.学历分:大专5分、本科7分、研究生及以上9分;
2.工龄分:工龄满10周年的得10分,超出1周年加1分,不足1周年的不计分;
3.职称分:取得初级职称5分、中级职称7分、高级职称9分;
4.政治面貌:中共党员5分;
5.评优分:2011年-2013年度获得县处级表彰一次1分,地厅级表彰一次2分,省部级表彰一次3分,国家级表彰一次5分(同年同一项工作获不同层次表彰的取最);
如出现同分情况,由考核小组从“德、能、勤、绩”方面进行全面考察,综合评定,综合评定分15分,未出现同分情况,不启用综合评定分。
根据总成绩从到低分按选调人数1:1比例确定人选,进入体检。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选调人员。拟选调人员情况将在用人单位及永定人事人才网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后,按相关程序报批。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标准(国人部发﹝2005﹞1号文件)执行。
五、选调工作组织
选调工作由永定县重点项目办组织实施,县公务员局指导、纪检监察对选调全程进行监督。
永定县重点项目办公室
2014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