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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威海市政府法律事务室采取公开竞争选拔方式遴选人员简章(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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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威海市政府法律事务室采取公开竞争选拔方式遴选人员简章(3名)

【导语】山东:威海市政府法律事务室采取公开竞争选拔方式遴选人员简章(3名)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四、笔试

  笔试内容为遴选岗位所需的相关业务知识,重点测试法学基础理论、法律知识综合运用能力、政府法制工作所涉及的公共法律知识等内容。笔试采取统一时间、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时间和地点在笔试准考证注明。

  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予以公布。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遴选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在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内的,按遴选计划1:3的比例,由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五、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遴选岗位所须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按百分制计分。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不足70分的人员,取消遴选资格。根据考试总成绩,由到低分按遴选计划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总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确定体检考察人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报考人员总成绩和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名单予以公布。

  六、体检、考察和聘用

  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人员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者取消遴选资格。

  考察根据遴选职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并对其资格进行复审。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遴选人员,名单并予以公布。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须在公示结束之日起15日内办理相关调转手续。因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及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的而造成遴选职位空缺的,经研究同意后按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七、注意事项

  1.相关信息在威海市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whrsks.gov.cn)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2.咨询电话:0631-5897012。

  3.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附:《威海市政府法律事务室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
 

    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威海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4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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