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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云南玉溪市级机关遴选公务员21名公告(第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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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云南玉溪市级机关遴选公务员21名公告(第一批)

【导语】2017云南玉溪市级机关遴选公务员21名公告(第一批)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根据中共玉溪市委组织部、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文件的通知》(玉组通〔2013〕47号)和公开选调公务员的相关规定,现将2017年玉溪市级机关公开遴选(选调)公务员(第一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选调)岗位及报名范围、条件

(一)报名范围:

玉溪市范围内党政机关、群团组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不含中央、省驻玉单位。

岗位有其他要求的按照岗位要求。

(二)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

3.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具有公开遴选(选调)职位要求的学历、工作能力、工作经历和其他资格条件。

5.身体健康。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选调)岗位和职务:

见附件1:《2017年玉溪市级机关公开遴选(选调)公务员(第一批)岗位表》。

专业目录参照附件2:《2017年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指导目录》。

请考生报名前认真阅读公告和岗位表,确保自身符合所报岗位条件和公告要求。

二、遴选(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5月31日上午8:00-2017年6月2日下午17:00。报名结束后至2017年6月3日上午11:00,已报名但因资料不全或有误而审核未通过的考生仍可修改并重新提交相关资料(仅限已报考岗位)。

2.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网站:玉溪人才网(www.yxrc.cn,下同)。简要流程:登录玉溪人才网→会员中心→注册→查看遴选(选调)岗位→按岗位报名并填写报名资料→等待审核→审核通过→网上交费(注意查看交费状态,确认交费成功)→打印准考证→参加考试。

3.网上交纳报名考试费用50元,交费时间截止2017年6月4日上午11:00。报名资料审核已通过且交费成功的考生才能打印准考证及参加考试。请各位考生务必及时查看交费状态,如出现交费扣款成功但系统显示交费失败或其它非交费成功状态的,考生须在交费截止时间之前与玉溪市人才市场联系处理(电话:0877-2071327),逾期不再受理。

4.其他事项:①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任一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将不可再报其它岗位;②考生现任职务须与所报考岗位职务是相同职务层次;③遴选(选调)岗位与报名人数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部分专业紧缺岗位视报名情况经批准可放宽到1:2),达不到的取消该岗位或递减该岗位遴选(选调)人数,被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不可再报本次遴选(选调)的其它岗位;④年度考核情况、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登记情况填“备注栏”,要求表述为:“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有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登记表,登记在某某单位。”

(二)资格审查:

由各遴选(选调)单位及主管部门共同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凡考生不按要求及时提供所需材料,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报考人员须保证提供的证件材料真实准确,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遴选(选调)资格。

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遴选(选调)过程,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明不符合公告要求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试或遴选(选调)资格。

(三)笔试:

1.笔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不指定复习资料。

2.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2017年6月8日至开考前。

3.笔试时间:2017年6月10日;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四)资格复审:

1.按笔试成绩到低分顺序以遴选(选调)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若遴选(选调)岗位人数与实际参加笔试人数达不到上述比例的,该岗位参加笔试考生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必须由考生本人在规定时间内携带与报名岗位要求相关的材料参加,包括:报考人员的身份证、毕业证、报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任职文件、县级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登记表(复印件请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且须加盖提供原件复印单位印章及经办人签名确认)、从事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年度考核等次证明及与报名岗位要求相关的证书、证明材料等。资格复审材料验原件,交复印件。

3.不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资格复审的,考生依次递补一轮。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进入后续考试,若资格复审合格但在后续考试前放弃的考生,不再递补。

(五)面试:

根据各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拟遴选(选调)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1:3比例的,参加笔试考生全部进入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法,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六)确定拟遴选(选调)人员:

考生的考试成绩为笔试、面试的综合成绩,具体计算方式为:考试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综合成绩从到低分等额确定拟遴选(选调)人员,综合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排名;面试成绩并列的,采取加试方式确定排名。面试成绩需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确定为拟遴选(选调)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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