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辽宁:2014年葫芦岛市南票区法院公开遴选2名公务员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根据葫芦岛市南票区人民法院的工作需要,为优化队伍结构,加强法官队伍职业化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的相关规定,南票区委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到南票区人民法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及名额
遴选执行工作人员 1名、立案工作人员1名,共计2名。遴选职务层次为主任科员及以下非领导职务。
二、遴选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符合下列职位要求:
立案庭法官职位:年龄40周岁(2014年12月3日止)以下,具有公务员身份(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不包括聘任制),具有国家教委承认的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A证。
执行局法官职位:年龄40周岁(2014年12月3日止)以下,具有公务员身份(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不包括聘任制),具有国家教委承认的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A证,或者具有助理审判员、助理检察员以上法律职务,有司法资格和实践经验。
(二)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
2、勤奋敬业,业务素质过硬;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在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前提下,还须符合各遴选职位要求的学历、年龄等其他具体资格条件(荣获过市级以上荣誉称号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用)。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报名和遴选资格: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有违法违纪记录的;
3、提供资料弄虚作假的;
4、其他不符合审判机关、组织人事部门用人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