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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广东清远市佛冈县人民法院公务员选调3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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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广东清远市佛冈县人民法院公务员选调3人公告

2017-05-09 14:19:44 | 来源:佛冈县政府门户网站

【导语】2017广东清远市佛冈县人民法院公务员选调3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因工作需要,我院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公开选调3名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佛冈县人民法院司法警察3名。

二、选调条件

(一)报考司法警察需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全省范围内各级党政机关的国家公务员身份,并已进行公务员登记,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

2.政治立场坚定、身体健康、品行良好、无违法违纪记录;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年龄在33周岁以下(界定为1984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警衔的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要求男性不低于170米,女性不低于160米;

6.符合任职回避相关规定。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构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按照有关规定未满工作服务年限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工作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5月9日—5月20日。

2.报名材料:

(1)《广东省佛冈县人民法院公务员选调报名表》(附件1);

(2)身份证、工作证、毕业证书等复印件各1份;

(3)荣誉证书、获奖论文及调研文章等其他材料复印件1份;

(4)现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证明现职务层次,注明近三年年度考核等次情况)复印件1份,公务员登记表、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的复印件各1份,上述资料需加盖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5)提交2张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证件照片。

3.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有意向报考的公务员,在报名时限内向我院公布的电子邮箱发送电子版报名资料。

4.报名要求:填报信息及提交个人资料必须真实,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选调资格。

(二)资格初审

根据选调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通知参加业务考核。

备注:请报考人员自行对本人所提交的报名材料负责,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需在业务考核环节提交审查。

(三)笔试与面试

1.笔试:报考者凭本人身份证、工作证参加考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主要测试与选调职位相适应的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和技能、文字综合能力等。

2.面试:依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选调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原则上设在笔试结束后当天进行,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四)体检

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根据总成绩高低按照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列为考察对象(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我院将组织考察组对考生的德才情况和工作实绩、办案能力、廉洁自律情况等情况进行考察。

(六)公示和商调

考察合格的,将在佛冈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及佛冈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依照相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四、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广东省佛冈县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详情请查阅官方网站:佛冈县政府门户网站或关注佛冈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联系方式:

佛冈县人民法院政工科

电话:(0763)4888689;(0763)4888052

传真:(0763)4888056

电子邮箱:fy8669@126.com

原标题:佛冈县人民法院公务员选调公告

点击下载>>>

佛冈县人民法院选调公务员报名表.doc

佛冈县人民法院

2017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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