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7浙江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选调公务员1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全市法院系统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名额:法警(执行综合岗位)1名。
二、选调对象的范围、条件
(一)选调范围及对象
丽水市法院系统在编在岗公务员(参照人员)。
(二)选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修养,爱岗敬业、清正廉洁,无违法违纪记录;
2.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身份(已登记),身体健康;近三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含试用期不定等次情况);
3.达到当地组织、人事部门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5月12日后出生);
5.具有一年以上执行综合岗位工作经历(需提供本单位工作经历证明),有较为突出的文字综合能力或潜力。
二、选调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报名者需填写《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携带身份证、户口薄或户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任职文件、公务员登记表或文件、近一年执笔撰写的文字材料至少三篇(复印件的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并盖出具单位印章)及近期1寸正面免冠红底照片2张,于2017年5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到莲都区人民法院政治处301办公室报名(丽水市莲都区括苍路123号,联系电话:0578-2264167、0578-2264133)。
(二)资格审查:对报名者的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经初审后,报考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则取消本次选调。
(三)笔试:考生凭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法院执行业务,考试满分为100分,实行闭卷考试。笔试成绩占总分数的40%。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成绩占总分数的40%。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体检。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从到低分按选调人数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者排位在前。考察满分100分,考察分占总分的20%。考察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完成后按照1:1确定入围体检对象,体检参照有关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考察有放弃或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选调: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决定选调对象,对拟选调对象在莲都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对反映有影响选调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选调,并按综合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选调对象在接到选调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选调资格,不再递补。
本公告由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
丽水市莲都区纪委派驻法院纪检组:0578-2264268
咨询电话:0578-2264167,0578-2264133
原标题:2017年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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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
2017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