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7湖南衡阳市委组织部机关文秘选调4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因工作需要,按照相关规定,中共衡阳市委组织部面向全省公开选调4名机关文秘人员。
一、选调原则
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选调范围
全省范围内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身份的人员。
三、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爱岗敬业,品行端正。 2、具有3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且从事
文字综合工作2年以上。
3、中共党员,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担任科级及以下职务。
4、现为科员的,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6月1日
以后出生);现为科级干部的,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85年6月1日以后出生)。
5、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与市委组织部在职人员存在夫妻关系、直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
6、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任职经历、公务员工作经历等计算时间截止至2017年5月31日。
四、选调程序
1、公告。选调方案审定后,在湖南红星网、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衡阳党建网、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等媒介予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