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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湖北曾都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遴选10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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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湖北曾都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遴选10人公告

2017-05-02 21:24:14 | 来源:曾都区人民政府

【导语】2017湖北曾都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遴选10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为加快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工作进程,充实和加强我区食品药品监管力量,根据《随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加快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随编办发[2014]2号)的文件精神和工作需要,拟面向全区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全额事业编制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人员10名。为确保遴选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名额

共遴选10人。定向为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所遴选6人(何店食药监所2人、洛阳食药监所1人、府河食药监所3人),城区食品药品监管所遴选4人(西城食药监所2人、北郊食药监所2人)。

二、遴选范围

曾都区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三、遴选条件

(一)政治素质高,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服从分配,热爱食品药品监管工作;

(二)工作人员年龄要求,在37周岁以内;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健康条件;

(四)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五)有一定的文字功底,熟悉电脑应用基本操作;

(六)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食品、药学、医疗器械、化妆品、预防医学、法学、中国语言文学类、文史类、生物科学类、财会类、计算机类等相关专业优先考虑);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年龄及工作经历时间计算到2017年1月1日。

四、遴选程序

(一)宣传发动:5月2日-5月7日。

(二)组织报名:定向报名,采取个人自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个人自荐报名须经所在单位审批同意。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所,城区食品药品监管所可选报一项,并填写是否同意调剂(服从安排),报名填写《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

报名时间:5月8日- 5月19日。

报名地点:曾都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二楼政工科(沿河大道校场巷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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