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7广东广州市海珠区教育系统招聘财务人员12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方法:应聘者登录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hrssgz.gov.cn)进行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2017年5月15日(星期一)上午9:00至5月19日(星期五)下午17:00。
3、职位的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3以上(含1:3)才能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减少招聘人数。
4、打印准考证:成功通过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请于2017年5月25日(星期四)上午9:00后自行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
(二)考试
1、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上的考试时间和地点为准。
(3)笔试内容:为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与岗位相关的技能知识。
(4)笔试题型为客观题,满分为100分,时间为120分钟。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不进入面试)。
(5)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后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海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海珠区教育信息网、海珠人才网上公布笔试成绩。考生对自己的笔试分数有疑问的,应在分数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在海珠人才网下载并填写《考生查分登记表》送海珠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申请查分。每个考生只能申请查分一次。分数核查的范围限于:分数的计算、合分、登分是否有误的;客观题答题卡作答而无考试成绩的;有违纪、违规、异常记录的。
2、资格审查
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招聘职位人数和笔试成绩高低顺序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资格审查人数未达上述比例的,该职位所有笔试合格人员进入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须提交所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原件在校验后退还本人),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资格审查须本人到现场提交材料(不能委托他人资格审查),详见《2017年海珠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财务工作人员资格审查材料一览表》(附件1)。应聘者应符合公布职位的资格条件,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之处,取消面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资格审查严格按照《2017年广州市海珠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财务工作人员公告》的规定执行。考生务必认真对照条件,确认符合上述公告规定的条件后再参加资格审查。各种证书、证件均须提供原件,不能用其他证明材料代替。并请考生注意以下情况:1.凡是不能出具相关证书原件的(尽管已经通过考试或已在网上公示的),均属不符合资格条件;2.如户口属集体户口,无法借出的,须由户口所在单位在户口簿地址页、本人页的复印件上加盖公章。3.应届生的学业成绩单须加盖所就读高校的教务处公章或学院公章。
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空缺名额可在笔试合格人员中由到低分递补。资格审查的材料不予退还。
3、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参加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不进入体检和组织考核阶段)。每名考生面试后,以书面的方式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该考生。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将在资格审查通过后告之考生。
4、考试综合成绩
考试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60分以上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体检和组织考核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