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7广东广州市海珠区教育系统招聘财务人员12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广州市海珠区教育系统定于2017年公开招聘财务工作人员12名。
一、招聘职位和人数
招聘职位:财务工作人员;招聘人数:12名。
二、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非广州市常住户口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条件。
4、身体健康。
(二)具体条件
1、本科以上学历(非广州市常住户口的人员须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并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报考岗位专业及代码要求(见附件)
2、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含持有效暂缓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须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同时具有学士以上学位(2017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须在正常毕业时取得)。
3、社会人员应聘须具备以下条件:
(1)有广州市常住户口的人员:
本科以上学历、中级以下专业技术资格的(无专业技术资格或会计员、助理会计师),年龄限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后出生);
本科以上学历且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会计师),或研究生学历的,年龄限40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后出生);
本科以上学历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高级会计师)或博士学位的,年龄限45周岁以下(1972年1月1日后出生)。
(2)非广州市常住户口的人员:
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并具有学士学位,或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并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会计师),或经教育部认证的国(境)外学士学位的,年龄限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后出生);
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的,年龄限40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后出生)。
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高级会计师)或具有博士学位的,年龄限45周岁以下(1972年1月1日后出生)。
4、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有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证明材料。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者,报名时毕业不超过1年的视为应届毕业生,超过1年的视为社会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