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7广东汕头市纪委市监察局遴选公务员14名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根据工作需要,市纪委市监察局拟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遴选公务员,安排到市纪委市监察局机关(含派驻机构、市委巡察机构)从事纪检监察工作。
一、职位和职位数
市纪委市监察局科员14名,其中纪律审查岗位10名(能够适应外勤、出差任务,较适合男性报考),文字综合岗位4名。
二、遴选范围
汕头市市直、市辖各区(县)及以下机关单位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中直、省直驻汕机关公务员。
三、资格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应具备下列条件:
1.中共党员。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党性观念强,道德品行端正,敢于坚持原则,热爱纪检监察工作,无违纪违法记录,身心健康。
2.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2年4月25日后出生)。
3.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专业不限。
4.现任科员级职务,或任办事员职务满3年(任现职级时间在2014年4月25日前);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根据有关规定,有服务年限要求的还需满服务年限);历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等次。
(二)与市纪委市监察局机关在职在编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人员,以及调入后可能产生不良影响的其他人员,不列入遴选范围。
四、遴选工作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17年5月2日上午9时至5月8日下午16时。
报名方式:报名采取个人自荐的方式。报名人员登录汕头廉政网(http://jw.shantou.gov.cn/)(通知公告*表格下载)下载《汕头市纪委市监察局2017年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填写后将报名表作为邮件附件发送至报名邮箱(stjwlx2017@163.com)。
(二)资格审核
1、资格初审。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资料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应达到遴选职位的1∶3以上,未达到报考人数比例的,相应减少遴选职位。
2、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需携带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复审:《汕头市纪委市监察局2017年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1份;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加分项目的有关证明材料及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公务员录用审批表、现职务任免审批表或任免文件复印件(需单位盖章证明与原件相符);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
统一组织笔试和面试。参加笔试、面试的人员名单及具体时间、地点在汕头廉政网(http://jw.shantou.gov.cn/)公布并直接通知到本人。
1.笔试。满分100分。纪律审查岗位笔试科目为相关综合业务知识,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文字综合岗位笔试科目为机关写作,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文字写作能力。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全部参加笔试,凭本人身份证、工作证进场。
2.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主要测试考生的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岗位匹配情况。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排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末位笔试成绩相同的,同时进入面试。
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每一项加1分计入面试成绩(同一项不得重复加分):
一是有纪检监察工作经历(专职纪检监察干部或曾借用在市纪委市监察局工作一年以上);有二年以上公安(含国安、司法警察)、检察、法院、审计等工作经历。
二是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法学类、公安学类、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等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具备会计、审计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三是通过司法考试,或具备注册会计师专业资格。
3.确定考察对象。根据面试成绩高低,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确定为考察对象。末位同分的同时进入考察。
(四)体检和考察
1.统一体检。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遴选资格,按照面试成绩依次递补人选。
2.组织考察。按照干部考察的有关规定,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修养、业务水平、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查阅干部档案,核实公务员身份、任职情况等。考察不合格者,按照面试成绩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五)公示和办理转任手续
拟遴选人选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同意后,在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hrss.shantou.gov.cn/)、汕头廉政网(http://jw.shantou.gov.cn/)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转任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若因个人原因无法转任或自动放弃者,取消遴选资格,视情况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
五、有关事项及纪律要求
1.报名人员须保持手机(报名表上手机号码)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提供的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资格,并通知有关单位严肃处理。
2.报名人员不得有托人说情、打招呼等行为,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3.参照省纪委省监察厅的有关规定,调入后一年内不调整职级(从正式调入市纪委市监察局后的任职时间开始计算)。
报名咨询电话(上班时间):0754-88081157
原标题:汕头市纪委市监察局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中共汕头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7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