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7湖南嘉禾县纪委监察局机关选调5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嘉禾县纪委监察局机关面向全市公开选调5名工作人员。
选调职数
公开选调5名工作人员。
职位一:文秘工作人员2名;
职位二:执纪审查工作人员3名。
一、选调条件
1、郴州市范围内具有公务员身份,已经公务员主管部门进行公务员登记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2、德才兼备、信念坚定、为民服务、敢于担当、清正廉洁;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遵纪守法,依法办事;勤奋敬业,作风优良;
3、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1年5月3 日以后出生,不包括1981年5月3日当天出生的);
4、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即2015年1月1日及以前录用的公务员),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
5、能熟练操作和运用计算机等现代化办公设备。其中,文秘人员要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口头表达能力;执纪审查人员要熟悉法律、财务、审计、金融等方面知识;
6、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7、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单位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与嘉禾县纪委监察局机关工作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需要实行回避的;
6、2014年2月18日以后新录用的乡镇公务员未满5年最低服务年限的(含试用期);
7、在现单位工作不满1年,新提拔的在现职岗位不满1年的;
8、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年限核准时间截至2017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