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7重庆市江津区委宣传部选调机关人员1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因工作需要,中共重庆市江津区委宣传部面向全市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
一、选调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注重实际,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选调职数
选调公务员编制人员1名,主要从事新闻宣传工作。
三、选调范围
重庆市党政机关中,具有公务员身份并已经登记备案的在编人员可报名,报名人数与选调职数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
四、选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心宣传思想文化工作。
(二)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专业不限,汉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专业或有媒体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年龄28周岁以下(1989年4月10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
(四)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品行端正、吃苦耐劳,组织纪律意识强,具有较强的公文写作、沟通协调能力。
(五)近三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3.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期限内的;
4.其他不适宜报考的。
五、选调方法
采取笔试、面试和考察相结合的办法确定拟选调人选。
六、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4月12日至4月28日(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1)现场报名:江津区行政中心区委宣传部1736办公室(滨江新城);(2)网上报名:将报名资料发送至邮箱232811691@qq.com。
3.报名资料:(1)《江津区委宣传部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照片为近期2寸免冠登记照。(2)身份证和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验后退还),网上报名的提供以上证件扫描件(原件在面试环节审验)。
4.联系方式:夏雪(81220338、13452056036)。
(二)资格初审
区委宣传部在报名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回复报考人员资格初审结果。未通过资格初审者,不再进行以后程序。
(三)考试
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持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根据笔试、面试的成绩确定被考察人员。由江津区委宣传部对其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修养、日常学习工作情况等进行考察。
(五)体检
对拟确定的选调人员进行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六)调动
对体检合格的拟选调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七、相关说明
江津区委宣传部对本次选调机关工作人员拥有最终解释权。
原标题:中共重庆市江津区委宣传部面向全市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简章
点击下载>>>
中共重庆市江津区委宣传部
2017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