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7福建泉州市人民检察院遴选公务员10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二)考察内容及方式。由市检察院负责实施,主要考察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重点考察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及群众公认程度。采取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查阅资料和人事档案、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并在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发布考察预告。考察对象在一年内有不同单位工作经历的,进行延伸考察。
(三)组织体检。体检机构从福建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医院名单中选取,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四)因考察人选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或放弃遴选资格,造成遴选职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
七、公示和办理转任手续
1、市检察院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遴选职位需求,综合分析考量考察人选的考试、考察、体检情况,研究确定拟遴选人员名单,取得全日制双学士学位(教育部网站可查询)、取得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考察人选予以优先考虑。遴选人员名单在市、县两级检察院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未发现影响遴选问题的,市检察院集体研究,并报经市委组织部同意,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入和任职手续。
八、其他事项
1、报考者须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不如实填报、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遴选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本次遴选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公开遴选工作职位咨询电话:0595-68865156,监督电话:0595-22197033。
4、本公告由市委组织部、市检察院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7年泉州市市级机关(市人民检察院)公开遴选10名公务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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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泉州市委组织部
2017年4月14日